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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
是全国打击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
近日,十堰市公安局发布了一些典型案例
希望市民在生产生活中注意辩别
谨防陷入经济犯罪的泥潭
避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蔡某是张湾区一药业公司的负责人,2013年至2016年期间,蔡某及其药业公司经理占某以公司需要资金周转、办理产权证、扩展业务等为由,向社会公众宣传其投资理财项目,并承诺月利息1.5%至2%。
4年间,蔡某在全国各地讲课,宣传其公司的投资返利模式,吸引了150余人踊跃投资,共吸收资金6000余万元,用于还本付息、购买土地、新建厂房及公司经营。后由于公司经营不善,蔡某资金链断裂,造成3500多万元资金无法偿还,不少受害群众向其追讨欠款,并陆续开始投诉。
2017年初,张湾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此情况,遂立即进行摸排调查。经过两个月的连续侦查,2017年2月21日,张湾警方成功侦破了这一特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嫌疑人占某被抓获并刑拘。不久,潜逃的蔡某也被抓获归案。随后,该案被移送检察机关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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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某被民警送往看守所
近期,经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判决,蔡某、占某均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将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发还各被害人。该药业公司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罚金20万元。
5月12日,郧阳区公安分局依法对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张某某执行逮捕。面对民警,张某某平静地说:“真得感谢你们,这几天虽然是在看守所,但我吃得香、睡得香。外逃这几年,我过得人不人、鬼不鬼,从见到你们那一刻,我就彻底解脱了!”
5年前,张某某是郧阳区茶店镇、青山镇一带有名的养鸡大户,风光无限。但不断膨胀的欲望,带来的却是盲目的自信;一味扩张业务,换来的却是不断增长的财务赤字。很快,张某某陷入拆东补西的无底洞。为了尽快搞到资金,2014年下半年,张某某成立了“君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有办公地点,有营业执照,对外谎称自己在发展事业,村民可以把钱存到他的公司,坐收高额利息,犹如“原始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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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能说会道的张某某吸收到100多万元,可这些钱连支付其拖欠的借款都不够,更别提支付村民们的利息了。2015年初,深知自己窟窿太大、无力回天,张某某带着妻子,背负着200余万元债务跑了。
2017年初,郧阳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对张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正式立案侦查,并将张某某上网追捕。
五一前夕,郧阳经侦民警在三门峡将潜逃5年的张某某抓获。原来,张某某在老乡的帮助下,在三门峡交口乡一个山沟里又办了一个小养鸡场。4月30日,当张某某骑着三轮车去喂鸡时,民警将其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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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逃多年的张某某被警方抓获
2015年9月,十堰财商财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在郧西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尚未核准注册登记的情况下,其负责人郭某即安排工作人员在郧西县城区以财商财富的名义,通过在街头、店面大量散发宣传单(彩页)、业务员宣讲、播放宣传视频等方式向社会广泛宣传,以投资理财为名,采取债权转让的方式,以支付年化收益7%至17%的高息为诱饵,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至2016年4月,因不能按期兑付停止营业为止,共向400多人吸收资金2500余万元,造成投资人直接损失2200余万元,绝大多数群众投进去的钱血本无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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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办案民警介绍,十堰财商财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作为武汉财商财富顾问有限公司的分支机构,在郧西经营期间吸收的资金全部进入武汉财商财富顾问有限公司指定的账户,并根据武汉公司的安排进行经营,主要根据武汉公司提供的宣传单、视频进行宣传,其所有开支由武汉公司支付。十堰财商财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存在夸大、虚假宣传、超范围经营、违法经营等行为,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大量吸收存款,数额特别巨大,并给投资人造成了巨大损失,造成了严重的社会矛盾,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据了解,郭某等十余人因涉嫌非法吸收存款罪已被判刑。
市公安局张湾区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曹正玉从事经济犯罪侦查工作十余年,他向记者详细介绍了目前十堰非法集资的总体情况及非法集资的概念、特征、危害、表现形式、防范对策等,希望以此普及相关法律法规,提升群众防范相关犯罪的能力。
2015年,随着全国范围内非法集资案件集中爆发,我市此类案件也呈高发态势。经过持续打击整治,2017年至2018年,十堰本地非法集资案件有所下降。随着2018年下半年全国网络“P2P”频频“爆雷”,我市大量群众涉及其中成为受损者,而且本地非法集资案件又呈增长趋势。
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全市立案查处非法集资案件呈上升趋势,形式不容乐观。目前全市尚有数十起案件在侦。
非法集资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通过公开宣传,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的行为。
首先是没有经过有关权力部门批准;其次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再次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最后是向社会公开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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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具有很强的隐蔽性,一般刚接触时,往往认为他们不仅高大上,而且投资少、收益高。其中,主要常见的非法集资手段有:暴利引诱;订立陷阱合同;混淆投资理财概念;利用亲情诱骗。
2013年7月份至2015年6月,涉案公司法人安排多人在十堰城区广场、银行门外等公共场所发放投资宣传资料;通过名片、承诺担保等方式,以1%-1.5%不等的月息为诱饵,与投资人签订理财担保合同书,向社会公众变相非法吸收资金,然后高息提供给某公司使用。此案涉及1390人,损失2.13亿元,追回损失2400余万元,仍有1.89亿元未追回。
十堰市公安机关办理的很多非吸案总部在武汉,2013年以来,犯罪嫌疑人通过线上设立P2P平台、线下在湖北省各地线下开设销售门店,公开发行基金产品等方式非法集资,共涉及投资人8万余名,涉案资金36亿余元。涉及我市投资受损群众2800余人,涉案资金4.97亿余元,未兑付资金3.3亿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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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心会组织领导网络传销案;2016年5月至2017年7月,张某某通过搭建“善心汇众扶互生大系统”平台,大肆发展500多万会员,非法集资数百亿元。涉及十堰数千人,投资金额几千万元。
e租宝集资诈骗、非吸案:2014年7月至2015年12月,金易(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融资租赁、转让债权的方式非法集资500多亿元。其中十堰参与投资人数200余人,投资金额共计1400余万元。
智慧易购非吸案:2016年10月2018年11月,陕西智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发展的“智惠易购”湖北十堰代理商,约定按照客户购买车辆30%服务费的2%从总部接受佣金,后面向社会705人非法吸收存款共计1亿余元,目前仍有2900万元本金未兑付。
某公司授权直销的实体店,在其辖区内以“投资2600元,一年半后可获得150%的分红回报”为宣传口号的方式,吸引普通群众进行投资。
为鼓励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及时发现非法集资线索,强化正面激励,并依法查处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市公安部门表示,依据十堰出台的《十堰市非法集资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市民举报非法集资,最高奖励5000元。
永远记住一句话:
你想着别人的高息,
别人想着你的本金。
赶紧扩散,一起提高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