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您好! 感谢您对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工作和事业发展的关心、支持、帮助和理解,对您造成的不便我们深感歉意,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现回复如下:
关于开户问题,现将相关政策解释如下:个人属于进城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的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20%(个人和虚拟单位各10%)。月缴存基数按申请人缴纳养老保险的基数确定,月缴存基数要符合当年年审文件相关规定。
1、身份证;
2、劳动合同;
3、近6个月工资收入银行流水;
4、缴纳养老保险凭证。
1、身份证;
2、工商营业执照;
3、近6个月收入银行流水;
4、缴纳养老保险凭证。
1、身份证;
2、户口本(本地自由职业者提供);居住证(外地自由职业者提供);
3、近6个月收入银行流水;
4、缴纳养老保险凭证。
上述要求提供的近六个月的银行账户流水,其银行账户月末余额必须不低于缴存基数,可同时提供多个本人银行账户合并计算月末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