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政府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市政府“一主三大五新”产业体系建设精神,进一步激发我县汽车消费新的增长点,为“经济倍增,跨越发展”提供新动能,助力乡村振兴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政策红利,特制定鼓励汽车消费十条意见(以下简称“车十条”)。
“车十条”惠民政策鼓励对象为持有郧西县籍身份证或郧西县社保凭证(缴纳社保一年以上),在郧西县销售网点购置东风旗下汽车,并在郧西县缴税上牌,一年内不得过户的购车者(每人限购1台);县内“四上”企业购买2台(含2台)以上的,由县政企产业协作办公室审批;县内行政事业单位购买的,由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审批。
第一条 实行优惠补贴。凭车主身份证和上牌手续给予购车补贴。试行期间,补贴标准为:按销售发票价格的10%补贴;补贴上限1万元。东风品牌新能源汽车和产地在十堰的汽车补贴不足1万元的补足1万元。
第二条 享受东风优惠。新购车辆享受东风集团各品牌3000元等值礼包(具体补贴标准以各品牌公告为准),享受东风金融贷款贴息政策,最低可享受0息贷款。在东风公司授权经销商置换旧车并购买东风燃油新车,凭本人名下二手车过户发票等凭证享受东风专项最高15000元的置换补贴。具体优惠标准以公告为准。
第三条 赠送车辆保险。在郧西县经销商购买的东风系列汽车每台由承保的保险公司赠送2次交强险(每次标准不超过1500元)。
第四条 免征购置税收。2022年3月16日前购买符合条件的东风新能源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第五条 享受工会补贴。郧西县行政事业单位工会会员购车,享受2000元工会会员补贴。
第六条 配套充电设施。2022年9月16日,百户以上小区、主城区每隔1~2公里、各乡镇集镇实现充电站(桩)全覆盖。
第七条 创优服务环境。新车上牌和领取补贴享受“一条龙”专设窗口服务,只查验缴纳法定税费,免收附加费,免费安装ETC。
第八条 优化售后服务。规范东风汽车郧西县销售网点售后服务。
第九条 鼓励政府采购。郧西县行政事业单位采购东风公司生产的乘用车、小型客车、专用车辆、载货汽车、新能源汽车,同等享受惠民政策。
第十条 免费停车服务。新购新能源车在县内收费停车场有效充电时间内免费停车2小时。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试行期6个月。试行结束后,根据评估结果另行确定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