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
今年3月中旬,十堰城区多家临街店铺接连在深夜被盗,损失了共计5万余元的香烟和现金。
张湾警方在市公安局巡警支队的协助下,很快将5名嫌疑人抓获。然而,在追查赃物时发现,其中价值3万余元的香烟全部被低价卖到了车城路的一个烟酒店。当民警找上门时,店主周某(化姓)否认有收赃行为。
警方随即展开了外围调查。通过周某店铺百米外一处公共视频,警方看到嫌疑人拿着香烟进入周某店铺的场景。
在铁证面前,周某承认了自己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犯罪事实。警方当场搜出赃物,共计8条整烟,散烟70余盒。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
据周某供述,这5名男子来店里“卖烟”时,其中一人说这些烟是其父亲过生日收的礼,想变卖之后换个手机。周某对此也有些怀疑,但是在甄别出这些烟是真的之后,她起了贪念,想低价回收后以店内产品的名义卖给顾客,从中赚取差价。随后,周某向他们转账18000余元,并通过朋友圈将烟卖给多名熟客,从中获利5000余元。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
经侦查,今年3月以来,5名嫌疑人共在周某处销赃3次,销赃香烟50余条,涉案金额3万余元。民警第一时间进行追赃挽损,将追回的被盗财物全部退还给受害人。5月17日,被盗店主李先生(化姓)将一面“办案迅速、智擒盗贼”的锦旗送到办案民警李杰林手中,对张湾警方侦破沿街商铺被盗案表示感谢。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
目前,周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在明知是盗窃来的赃物仍然回收的,属于违法行为。当回收物品达到一定价值时,则达到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立案标准,需要负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文、图/秦楚网记者 罗伟 特约记者 鲍娓娓 李杰林
编辑/惊蛰 责编/关尔 终审/晓芳
湖北火枫广告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总编辑:老帅
小编:豆豆
PC端:www.yunxi.ccoo.cn
手机端:城市通(郧西通)
联系电话(微信):13339866267
本公众号部分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老帅
长按图片关注“郧西通”公众号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
如果您觉得此文对您有帮助,请支持郧西通,点击“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