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广播台
广播台右侧结束

主题: 7月起施行!涉及高铁出行、交通事故救助、电动车上路......

  • 颖彦
楼主回复
  • 阅读:128
  • 回复:0
  • 发表于:2023/7/1 9:13:34
  • 来自:湖北
  1. 楼主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郧西社区。

立即注册。已有帐号? 登录或使用QQ登录微信登录新浪微博登录

登录查看大图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

7月起施行

涉及出行、交通事故救助

电动车上路等

与你息息相关

↓↓↓



武铁实行新运行图
普列运行时间平均缩短1.5小时


7月1日零时起,全国铁路将实行新的列车运行图,武铁列车运行图同步调整——增加始发列车去向,全面优化普速列车运行时间和停靠站点,普速列车运行时间平均缩短1.5小时,进一步提升客货运输能力和运行效率。


首开十堰东往返重庆北G4562/3、G4564/1次1对客流高峰时开行的高铁列车;


增开武汉往返黄梅东的D2119/20次、D2111/2次两对动车;


G3494/1次、G3492/3次1对高铁由郑州东调整到襄阳东始发往返哈尔滨西;


将太原往返西安的2095/2096次列车,运行区段调整为宜昌东始发往返大同,车次改为K2096/7/6、K2095/8/5次,将汉口至重庆北D2277次运行区段延长为汉口-潼南;


2023年暑期运行图(7月1日至8月31日实行)与三季度运行图同步启动,武铁将根据客流需求适时增开临时旅客列车。


登录查看大图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



扩大道路交通事故救助范围
抢救费垫付不再设限额


7月1日起,新修订的《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正式施行。新修订的《实施办法》有七个主要变化:


一是增加被保险机动车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为救助对象。


二是将原办法中抢救费4万元的垫付限额取消,不再设限。


三是延长抢救费用时限,由原来的3天调整至7天,并明确特殊情况下可超过7天。


四是将抢救费用审核程序由原来的卫生部门初审、基金管理机构审核,调整为由基金管理机构直接审核。


五是抢救费用的审核时限由5个工作日调整至3个工作日,审核通过后2个工作日内划转资金。


六是对丧葬费用垫付形式进行调整。


七是扩大垫付的丧葬费用范围,将骨灰寄存和安葬等服务费用纳入垫付范围。



电动自行车充电器
“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


今年7月1日起,电动自行车充电器领域首个“强制性国家标准”GB 42296-2022《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以下简称标准)将正式实施。


01
充电接口规范化

登录查看大图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


《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中规定,因铅酸蓄电池与锂离子蓄电池的电压、充电算法完全不同,所以新国标设计了两种插头形式,且物理上不通用避免误用。铅酸蓄电池插头采用两根电力插针、两根通讯插针(2+2)的形式,锂离子蓄电池则采用两根电力插针、四根通讯插针(2+4)的形式。


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充电器的国家标准,主要有两个方面的要求:


  • 充电口要统一符合国家标准。


  • 要具备满足EMC标准,有延时保护。


02
强制性采用“通讯协议”方式充电

登录查看大图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


《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 参考了手机与新能源汽车统一物理接口、不同统一模式的做法。


第5.5.5条规定,充电器与被充电电池组(系统)应有互认协同协议。锂离子蓄电池组充电器或其他蓄电池组充电器应先与被充电电池组(系统)互认协同,确认蓄电池组的技术参数,再开始充电。


此外,7月1日起,违标电动自行车禁止在十堰城区上路!



骑电动自行车戴头盔
“强制性国标”来了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强制性国家标准自7月1日起实施。新国标的亮点主要集中在对固定装置的稳定性、佩戴装置的强度、吸收碰撞能量、耐穿透、护目镜等方面有了新的规定。


登录查看大图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
登录查看大图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
登录查看大图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



中国农业银行发布公告
将对长期不动的账户排查清理


近日,中国农业银行发布公告称,将于7月起陆续对个人长期不动的存折账户开展排查清理工作。


活期存折若同时满足以下三种情况,将被列入排查清理范围。一是截至2022年12月末,五年以上(含五年)没有交易;二是存款余额为零;三是没有其他关联业务。



多种精神类药品加强监管
未取得资质不得销售


国家药监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公告:自7月1日起,将曲马多复方制剂、依他佐辛、吡仑帕奈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未取得相应品种定点生产资格和生产需用计划的企业不得生产;进出口曲马多复方制剂、依他佐辛和吡仑帕奈应当按照《药品管理法》规定取得进出口准许证。



限制“霸王条款”
保护消费者权益有新规


《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自7月1日起施行。禁止经营者利用格式条款作出减轻或者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益的规定要求经营者在使用格式条款时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切实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等权益。



来源:十堰日报





湖北火枫广告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总编辑:老帅

小编:豆豆 希希

PC端:www.yunxit.cn

手机端:城市通(郧西通)

联系电话(微信):13339866267

本公众号部分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老帅

长按图片关注“郧西通”公众号

登录查看大图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

登录查看大图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

如果您觉得此文对您有帮助,请支持郧西通,点击“在看”!





  
二维码

下载APP 随时随地回帖

你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微信登陆
加入签名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