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探得“老物件”心起贪念
据民警介绍,今年52岁的朱某某系竹山县人,10个月前因盗窃罪刑满释放。今年6月,朱某某遇到当地一做文玩生意的席某某(女),言谈间,席某某称“老物件”比较值钱。
朱某某对此生财之道十分感兴趣,便四处打听,很快得知相邻的竹溪县有一处无人居住的老宅,其窗户系石头雕刻而成。6月24日,朱某某便邀约席某某找到了这间老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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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二人将目光定格在老宅正面的两扇石窗时,如获至宝,贪念遂起。原来,该石窗虽经历时间风化,但保存完好,尤其是石窗上“蝙蝠”“祥云”等图案雕刻精细,栩栩如生。
“这石窗应该还值钱,但一定要完好无损。”席某某当场拍下了照片。
6月26日17时,朱某某、席某某带上钢钎、头灯等工具,并由席某某叫上自己的儿子罗某开着一辆轿车前往老宅。
经过半个多小时的车程,三人来到目的地,但此时天色尚早,因害怕被人发现,于是将车停在一处弯道上避嫌。
至晚上8点多,三人感觉时机已到,朱某某用钢钎敲开石窗周围的夯土,又与罗某一起拆卸石窗框和石窗。期间,席某某负责观察周边动静。
一小时后,两扇石窗、八件石窗框被分别卸下,但石窗体积较大且很沉重,轿车根本无法全部转运,三人只得将两扇石窗装车后离开现场。至凌晨3点,席某某又叫上儿子罗某和表弟黄某某,开着两辆车子再次来到现场,将剩下八件石窗框盗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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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朱某某、罗某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日前,经省级文物鉴定机构鉴定,被盗两扇石窗及八件石窗框属晚清民国时期一般文物。
7月10日,竹溪警方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朱某某、席某某等4人采取强制措施,案件在侦。
抓得好!
干点啥不好,非要去偷
为快速破案的警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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