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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薪酬待遇
享受郧西县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纳入编制管理。
(二)人才补贴及其他保障
引进人才享受《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西办发〔2022〕7号)文件所规定的相关政策。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线上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邮箱:250211272@qq.com,联系人:陈迪祥,电话:0719—6227322。
2.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6日至11月16日,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所报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报名时间内重新投递其它岗位,所报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并回复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即完成报名,不需缴费。
(二)考试
1.对于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本科生、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本科生采取结构化面试或技能测试的方式择优引进。
2.通过资格初审成功报名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程序,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1:1的比例进入体检程序。
3.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工作能力、综合素质以及运用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4.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划定不低于75分的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的取消该岗位。
5.面试成绩即综合成绩。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
2.考察根据需要采取档案、实地、信函或在实践中考察的方式进行。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且查证属实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因考生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结合用人单位意见,可按组织考核名次及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结合用人单位意见是指用人单位有权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不是必须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引进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县委人才办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研究核准后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编制及聘用手续,签订人才引进协议及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符合人才认定的人员享受相关政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中共郧西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郧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咨询电话: 0719-623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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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郧西县委宣传部
中共郧西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郧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