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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3人落网郧西警方破获一起非法经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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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3/11/2 9:35:28
  • 来自: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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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营造和谐稳定、公平有序的市场经营秩序,近年来,郧西公安深化联合执法协作,深入推进烟草市场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始终保持对涉烟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依法有效维护烟草行业的正常秩序。2022年以来,郧西警方侦破涉烟犯罪案件5起,查获卷烟4300余卷,涉案价值65万余元。


具体
案件详情



2023年10月26日,郧西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侦破一起涉烟非法经营案,抓获3名涉案嫌疑人。

经查:涉案嫌疑人唐某等三人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和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情况下,合谋共同出资,于2022年10月17日至27日在湖北省郧西县、十堰城区、郧阳区、房县、竹山县等地沿街商铺收购品牌卷烟1千余条,多次通过物流将该批卷烟托运至外省,分批次全部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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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27日,涉案嫌疑人唐某驾车携带收购的193条卷烟途经郧西辖区,被郧西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和县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当场查获。另在十堰城区一物流公司查获唐某等人寄往成都的95条卷烟。涉案金额15.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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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嫌疑人唐某三人违反国家烟草专卖法律规定,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扰乱市场秩序,其行为涉嫌非法经营罪。三人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承认犯罪事实。

目前,该案件已移送起诉。


具体
普法小课堂


非法经营罪是指行为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所述非法经营活动,从而构成犯罪。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的相关规定: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信息来源/张梦娟(经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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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编辑:老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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