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法分子为了快速转移赃款,会雇佣人员帮其在线下取现并转移资金,或者买贵金属,甚至会以做任务、刷单换取报酬的名义吸引人员参与,要求参与者通过自己的银行账户、支付宝账户等渠道,企图将违法犯罪资金“洗白”,其实就是充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行为洗钱的“工具人”。
真实案例
“我给你介绍个取钱的活儿,取一次钱按上一天班算,不管取多少,给200元好处费。”熟人给柯某介绍了一个轻松赚钱的”工作“,柯某听后,很是心动。
几天后,熟人电话告知柯某有个班上,帮忙取一笔钱。柯某按照要求,携带银行卡来到指定位置,与一位陌生男子见了面,待该男子的上家将钱转入柯某携带的银行卡上后,柯某按照男子的指示,戴着帽子和口罩将钱取出来交给该男子。柯某先后5次帮诈骗分子取现约14万元,每次取现后,柯某得到200元的”好处费“。
目前,涉案嫌疑人柯某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