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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王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行驶至十堰市茅箭区白浪中路海口路路口,闯红灯通行时,与姜某某驾驶的鄂C02***号小型汽车发生碰撞,造成王某某受伤、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该事故中,当事人王某某负全部责任。
杜绝危险驾驶
严禁酒后驾驶、逆向行驶、分心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在有红绿灯的路口要按照信号指示通行,不抢秒、别走神。注意观察确保安全后再通行,不可图一时之快闯红灯。
戴好安全头盔
对于电动自行车驾驶员来说,头盔是遇到危险时的最后一道防线,骑行时一定要戴好头盔并系好搭扣,切勿带而不戴、戴而不扣。
切勿违规载人
电动自行车自身平衡系数较低,若是超员超载,更易出现制动不良、车身失衡等现象,很容易发生事故。
同样是上路出行
每个人都是交通的参与者
不能因为自己驾驶非机动车
就无视交通法规
来源|十堰交警
湖北火枫广告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总编辑:老帅
小编:豆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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