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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郧西城区电动车实行“户籍化”管理

  • yunxi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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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2/11/6 17:36:18
  • 来自: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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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9月18日开始,由郧西交警、交通、物价、工商、质监等五部门组成的针对超出国家标准的所谓电动自行车、燃油助力车进行清查,一律实行上牌管理,凡逾期未“入户”管理的车辆一律扣留,视驾驶人有无挂牌情况,重者将处以15日以下拘留。

2012年8月1日,县政府提出将城区电动车燃油助力车纳入“户籍化”管理,印发《郧西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城区电动车、燃油助力车管理的通告》,该通告规定:凡符合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每小时20公里、整车质量(净重)不大于40公斤,具有电动(燃油)、脚踏两用功能的电动车、燃油助力车,按照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管理,凡不符合上述标准的电动车、燃油助力车按机动车管理办法管理。县交警大队迅速行动,于9月18日正式启动该项工作,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电动车的“户籍化”管理。

据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长王绪斌介绍,近三年来,郧西城区的电动车、燃油助力车不断增多,交警大队处理涉及该“两类车”的道路交通事故高达60余起,受伤30多人,给交通安全埋下了重大隐患。2012年7月31日,县政府成立了专门调研组,对电动车存在的问题召开专题会议进行深入调研。由于电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和燃油助力车)作为一种省力轻巧的代步工具,以其节能环保、经济实惠、操作简单等优势,迅速成为城乡居民的交通工具之一,据统计,目前,郧西城乡各地电动车、燃油助力车已有5000台以上,电动车、燃油助力车事故呈上升趋势,电动车和燃油助力车驾驶人在行驶中,不带安全头盔、随意闯红灯、不按标志标线行走、占用机动车道行驶的现象司空见惯。电动车、燃油助力车经销商越来越多,穿行于大街小巷的电动车、燃油助力也越来越多。它既没有牌照、又没有登记,上路监督管理成为空白,给交通秩序管理带来了新的难题。对此,县政府结合“三城联创”工作,决定在城区范围内实行电动车“户籍化”管理工作,对正规合法的电动车实行上牌管理,着力消除管理盲区。近一个半月以来,县交警大队先后成立了工作专班,抽调专人办公,完成“两类车”牌证制作、物价部门核准工本费和成本费用等前期准备工作,出台了“两类车”业务办理流程,利用县内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联合相关部门督促车主限期上牌。期间,该大队组织车管民警主动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按照电动车业务办理流程,敦促车主持合格证、发票、身份证在车管业务大厅领表填写登记、外检车、照相、备案、挂牌、打印行车证,所有入户费用60元;同时建立“一车一档”管理制度,车辆照片、车辆电机号、车架号、牌照号、登记人信息保持一致,并按照信息采集工作的有关要求,对车辆及登记人员信息进行核查比对,做好登记即采集、采集即比对、登记采集一条龙服务。

自该大队开展电动车“户籍化”管理工作以来,得到了全县各党政机关、学校、社区的积极配合,许多群众主动上门要求登记挂牌,并称赞公安交警的这一惠民做法。截至目前,全县已有405辆电动车登记“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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