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今天早上的新闻,十堰执法部门夜查收缴200余斤竹笋,并当众进行销毁。我觉得很好奇啊,竹笋每年春天都会有卖的有吃的,我吃了十几年竹笋,今天才知道,卖竹笋原来是违法啊?
出于好奇,我上百度搜索了一下,“卖竹笋违法?”,结果发现出现的内容,第一页都是从2001年的就开始报道了。我想知道一下,是偷卖偷挖竹笋违法还是贩卖购买竹笋也是违法啊?这个到底是怎么界定的?违反的是什么法律?有木有高人可以指教一下,我觉得自己就是个法盲......
那在哪买新鲜竹笋才是正规渠道呢?这样下去竹笋会不会越来越贵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