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广播台
广播台右侧结束

主题: 郧西90后女子偷走室友财物伪造现场后报警

  • 论坛小编
楼主回复
  • 阅读:249
  • 回复:0
  • 发表于:2014/5/25 15:41:44
  • 来自:湖北
  1. 楼主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郧西社区。

立即注册。已有帐号? 登录或使用QQ登录微信登录新浪微博登录

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冰客 特约记者 陈双 通讯员 郑军 报道:因生活拮据产生盗窃念头,偷走合租室友财物后,伪造被盗现场并报警。记者昨从茅箭区人民法院获悉,女子程某因犯盗窃罪,被单处罚金5000元。

24岁的女子程某是郧西县人,和李女士合租在朝阳中路一公寓内。程某生活拮据,便产生盗窃室友的想法。去年11月30日,她趁李女士不在家,盗走李女士华硕牌笔记本电脑一台、现金2800元及装饰项链、耳环等物。经物价鉴定,被盗华硕牌笔记本电脑价值3870元。

盗窃作案后,为逃避打击,程某将其房间伪造成被盗现场后向警方报警。案发后,警方迅速侦破此案并将程某抓获,将赃款赃物追回还给被害人。

茅箭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程某犯盗窃罪,于今年4月17日向茅箭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茅箭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不过,程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依照相关法律之规定,法院判处被告人程某犯盗窃罪,单处罚金5000元。

 

关注同城热点 获取最新资讯 点击查看更多本地热点话题
  
二维码

下载APP 随时随地回帖

你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微信登陆
加入签名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