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鱼,电鱼是不分品种大小的灭绝性的扑杀鱼虾蟹等水生物,并且污染环境,而且也会误伤下到水中的人家畜、家禽,危害公共安全。《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电力法》规定,向水中施放电电鱼的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用电行为,如果造成他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害的,是要依《刑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请求郧西县相关部门加强对毒鱼、电鱼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